座談會2018年5月31日下午三時假本會會址舉行。金融情報辦公室代主任馮婉琪、高級技術員劉小湖,法務局法律推廣及公共關係廳高級技術員蔣永恆,永遠會長畢明、常務副會長李廣志及理事長關偉霖出席。
吳在權表示,《房地產中介業務法》實施後,進一步規範房地產行業,有助行業健康發展。但業界工作除涉及房屋局,還有工務局、財政局等多個政府部門,中介人需要與多個部門交涉,希望政府發展智慧城市時,推動智慧行政,設平台統一處理業界工作,提高行政效率。
截至去年十二月底,房地產經紀逾5,000人,人均成交祇有2宗。雖然去年不動產成交額有852.28億,按年升15%,但以逾1,600個房地產中介人計算,成交額1%作佣金收入計算,每個中介人去年平均營業額僅53.03萬,每月祇有4.4萬收入,可見房地產中介人及經紀正面臨惡劣的經營環境,營商日漸困難。
資訊要清晰準確
此外,隨着科技進步,內地已發展至支付寶直接線上租賃,只要符合一定信用條件即可免中介免按金,顯然對傳統房地產中介業務構成影響。雖然澳門目前未有線上租賃服務,但要關注科技對行業構成哪些影響。
大律師梁永本表示,房地產中介人、地產經紀與客戶接觸、處理交易個案時,所提及的資訊要清晰準確,否則對客戶造成損失,甚至顧客可透過法律以民事途徑索償,不清晰的資訊要再三核實及請教其他專業人士。
資訊部副部長何兆恆指出,住宅、商舖的資訊並非全部自由流通,如是否有僭健等,需向工務局申請圖則作核實,但中介人、地產經紀無權申請圖則,業主發放的資訊也可能不夠全面,當有問題發生,卻祇罰中介人、經紀,令業界無所適從。希望政府在法律框架下,加入上訴機制,以及引入法援制度,讓業界可保護自身正當權益。另外,法律強制經紀要中學畢業屬正常,但中學以上的學歷卻不符合要求,令人費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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